无障碍阅读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陕西省交通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ZDDBG211571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5〕64号
发布机构: 厅科技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陕西省交通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初步设计的批复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1-21

 

厅运管局:

你单位关于《陕西省交通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初步设计评审的请示》(陕交运字〔2014〕48号)收悉。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陕交函201418号)、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陕交信字〔2014〕37号)、概算审查报告(SJDZS-KJC 2015-002)和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初步设计建设目标明确,技术方案合理可行,设计方案达到了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的要求。

二、同意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建设工期控制在12个月内。

三、同意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设计方案。依托省交通数据中心和“陕西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中即将建设的道路运输业务数据分中心,采集道路运输相关基础数据并实现与省交通数据中心的数据交换;建立物流平台陕西省区域交换节点,实现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共享数据;建立与省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的接口,采集相关行业外基础数据。通过元数据自动生成工具、元数据可视化模版、主题数据发布工具等,实现相关数据的透明访问和用户数据的标准化、便捷化提交;通过建立基于服务的数据统一访问接口,实现可扩展的、标准化的物流平台信息服务架构。

应进一步加强对“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积极提升系统应用水平和数据质量,保证基础数据的可靠性。

四、同意政务平台应用系统设计方案。通过针对社会公众、注册用户、平台商户、系统管理员等的面向用户设计,实现货运信息服务、电子运单管理、货运安全监管、软件托管应用、政策与新闻发布、移动物流应用及相关拓展服务等功能。

五、基本同意商务平台应用系统设计方案。商务平台以市场为主导建设,省厅无资金补助。在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进行市场需求调研,完善平台功能,以达到“诚信、安全、迅速”的管理要求,建议与政务平台同步建成

六、基本同意主机、存储、网络、系统支撑软件及机房设计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考虑利用陕西省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等公有云的相关资源,降低建设及运营成本。

七、基本同意运营保障设计方案。应同步建合理的运营团队,落实数据共享长效机制,深入研究平台的商业化运行模式,实现物流平台运营的自负盈亏,省厅不承担运维费用

八、初步设计审查概算2933.10万元,具体见附件。工程总投资不得超出批复概算,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注重运营工作,保证平台的应用效果和活力。按照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

附件:陕西省交通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初步设计概算审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月20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